友多 发表于 2005-10-17 02:18:35

再谈怒江之争及其它

文/范晓 2005年4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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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怒江梯级水电开发之争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对于推动水电开发的一些主要理由,虽然反对者已从各方面的进行了质疑,但仍然有必要从一些基本的事实出发进行深入讨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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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开发的地质条件良好吗?</font><br>
<br>怒江蕴藏的水能资源的确丰富,但水能资源的蕴藏量和可开发量是两个概念,可开发量要受到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移民)等许多条件的限制。<br>正是因为巨大的地形反差,老天爷既给了你丰富的水能,也给了你一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灾害区。因此,包括怒江在内的中国西部河流,是我国水电开发中地质环境风险成本最高的地区,也是我国水电可开发率(可开发量与蕴藏量之比)最低的地区。而怒江水电开发规划中认为的“怒江水电开发的地质条件良好”从何说起呢?<br>怒江河谷正是沿着怒江大断裂带发育的,而且成为了我国最重要的地震区之一。怒江由中游向下游地震活动逐渐趋强,六库以下历史上多次发生6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六库以下的石头寨等四个梯级大坝均位于这一地震区内。六库以上的怒江中游虽然目前没有6级以上强烈地震的记录,但这一区域六级以下的地震频度仍然很高。一方面,怒江中游并不能排除将来发生强烈地震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众多水库尤其是高坝大库建成蓄水以后,在这种断裂活动本来就很强烈的地区,更易诱发地震。可是,目前缺乏怒江河谷重要活动断层的的基本观测数据,关于这些断层活动对梯级大坝的影响,以及水库蓄水后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均未在怒江水电开发规划中作出应有的评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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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水电开发将极大改善怒江的环境状况吗?</font><br>
<br>由于怒江河谷狭窄的地形条件和脆弱的地质环境,怒江水电工程大规模的开挖(仅目前规划提供的土石方开挖量就达7916万m3)、填方、取料及弃渣等施工活动,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边坡失稳、地基变形,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及水土流失的发生,而且由于许多事先不能完全预料的灾害,将可能大大增加工程的投资,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使一些工程半途而废。<br>另外,在水库蓄水以后,水位上升将使原有的灾害体因浸泡失稳而加速活动;另一方面,大型水库运行过程中水位的反复变化,会在库岸形成高达数十米以上的水位涨落带,也导致浸水条件和水文地质环境的反复改变,从而导致大量滑坡、崩塌体的复活与新生。以三峡库区为例,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目前库区两岸规模较大的崩滑体有2100余处,根据这些地质灾害体稳定状态估计,水库蓄水到175米后,将可能引发灾害的不稳定和潜在不稳定的崩滑体至少会有1130余处。而怒江的地质环境状况比长江三峡还要恶劣得多,怒江水电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恶化也会更为严重。<br>仅以对交通的影响为例,经过多年建设,沿怒江河谷现已建成质量较好的等级公路,加上大理至保山高速公路的建成,怒江流域的交通状况已有了极大改善。以怒江州为例,六库以上有300多公里的等级公路,连接六库、泸水、福贡、贡山、丙中洛等众多的主要城镇,这条公路目前已尽量利用了沿河谷坡麓的缓坡地带,经多年的改扩建和灾害治理,该路线已是怒江河谷中相对最好的路线。但即使在这些路段,因为怒江特殊的地形和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对于公路的影响仍然十分严重,这些公路的已经具有很高的建设与维护成本。<br>而按怒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沿怒江河谷现有的绝大部分公路路段将被淹没,仅怒江州淹没公路就达351公里,其中等级公路212公里,等外公路139公里,淹没的公路桥达94座。新建公路和桥梁只能向坡度更陡、灾害隐患更多、跨度更大的中高山区迁移,海拔较高地区的台坡和缓坡十分局限和分散,而且受怒江地貌发育的影响,这些台坡也被怒江两岸的支沟切割得支离破碎,新建公路一方面将比现有公路付出更为高昂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另外还要面临水库蓄水以后因库岸再造,带来的更多的新的灾害威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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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水电开发可提供永续的再生能源吗?</font><br>
<br>把水电视为永不枯褐的可再生能源,是由于简单地认为只要河水长流,水电站就会一劳永逸地运转下去。而实际上河水虽然长流(也常常因人为影响断流),大坝却并非永恒,任何一个电站大坝和水电工程都有其确定的工程设计年限,终有报废退役的时候,而且因为生态恶化、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影响,实际的使用年限还经常大大低于设计的预期。<br>以怒江的水电开发中的泥砂问题为例。河流中的泥沙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悬移质,即颗粒较为细小的粘土和砂,它们可以悬浮在河水中被搬运;一是推移质,即颗粒粗大的卵石或巨砾,它们只能以滚动的方式在河床底被水流往下游推移。由于怒江上游、两岸岸坡及支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很多,所以给怒江河床带来了大量的推移质泥砂。在无坝的情况下,这些推移质,也就是河床中的卵石和砾石会逐渐往下游滚动迁移,使河床结构基本处于平衡状态。而一旦筑起梯级大坝,大量推移质将难以通过水库排出,并会在库区内不断累积,从而严重影响大坝的寿命和使用效益。<br>衡量水库寿命和电站效益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库沙比(水库的正常蓄水位库容与年输沙量之比,这个输沙量应当包括悬移质和推移质两部分),如果库沙比小于100,就属于泥砂问题严重的水库。<br>计算库沙比一方面需要有详细的河流泥砂观测资料,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悬移质和推移质两方面的泥砂情况。<br>可是,怒江干流上目前仅下游的保山东风桥下方的道街坝水文站有泥砂观测资料,这本身就使基础数据存在重大缺陷,而在这唯一的泥砂资料中,却又只有悬移质的观测数据,没有推移质的测定数据。<br>在目前怒江水电规划中,对推移质的量仅凭其它河流的经验数值作了推断,提出把怒江中下游的推移质输沙量按悬移质输沙量的6%~20%来计算,显然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从怒江的地质地貌背景以及实际观察到的宏观情况来看,这种计算很可能偏小。<br>例如怒江河谷两侧的支沟大部分都为泥石流沟,这些沟口的泥石流扇状堆积体,不断将怒江河道逼窄,并在怒江干流上形成一道道险滩。仅在贡山县月各至福贡县鹿马登约85公里江段(马吉、鹿马登两个大坝的库区范围),就有规模较大的支沟泥石流30余处,<br>既使我们不考虑推移质泥砂,只按悬移质输沙量来计算,怒江十三个梯级水库中,就有十一个水库的库沙比远远小于100,在0.27至57.7之间,已经属于泥砂问题非常严重的工程。从理论上来说,这些水库的寿命都在几十年以内甚至更短。如果把推移质输沙量加上去,泥砂问题将严重到不可接受。<br>在缺乏基本的泥砂观测数据的情况下,仅从工程的角度就应该对怒江梯级水电的效益提出质疑(这里还不说社会、生态的成本)。因基础数据的缺陷,导致的工程隐患将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1975年8月导致巨大惨案的河南板桥水库溃坝,其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因为当年缺乏基础观测数据,在工程设计中对最大洪水量的估计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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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水电将在西电东送中发挥重要作用吗?</font><br>
<br>西电东送要求的是供电均衡的优质电能,但水电却存在致命的弱点,这就是枯期和汛期因发电量的不均衡性导致的低质电能。而这种不均衡在怒江尤为突出,据六库以下120公里道街水文站资料,怒江的流量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6月至10月约占全年的74%,最枯流量的12月至2月,径流量占全年的比例不足7%。一般情况下,枯期半年的发电能力不及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因为汛期的电力市场空间十分有限,而枯季需电高峰期,水电又发电不足,因此它在市场上很难有竞争力。<br>为了部分地解决这一问题,在怒江梯级的上段,规划了马吉、松塔两个起调节作用的高坝大库容的水库,可是这又出现新的难题。<br>一方面高坝大库带来十分严重的淹没损失,例如马吉水库,淹没耕地25000亩,而且都是怒江最好的高产农田,即主要是水田和坡度25度以下的耕地,造成贡山县高达38.6%的耕地损失,淹没影响人口20000人,贡山县城全部被淹,在怒江河谷特殊的地形条件下,实际上也很难找到迁建县城的新址。同时淹没影响的耕地和人口还只是一个静态数,水库建成后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耕地毁坏和二次移民数量还会大大增加,这将形成国家和社会长期承受的沉重负担,从整体的综合的成本-效益来看也是得不偿失;<br>另一方面,如前所述,泥砂问题的严重性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在十分有限的时期内,马吉等调节水库的调节功能因泥砂淤积快速丧失,那么怒江水电开发仅就其内部成本来看,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效益。<br>另据国家发改委、中国电监会、国务院研究室等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随着近几年电力建设投资的增加以及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实施,我国电力紧缺的状况将很快得到缓解,预计到2006年甚或2005年下半年,局部地区将出现电力相对过剩。而对于怒江水电在2015年以后预期的市场空间来说,显然还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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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移民是从条件极差甚至不具备生存条件的地方移出去吗?</font><br>
<br>怒江并非都是不毛之地,千百年来怒江各族人民在此繁衍生息,创造了灿烂文化的美丽富饶的怒江,怎么一夜之间就被人说成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方呢?以怒江州的贡山、福贡、泸水几县为例,年均温为14℃~16℃,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60mm~1730mm,气候温暖湿润,除了中高山陡坡地带农耕条件差以外,河谷的农业生产条件是比较优越的,河谷地带集中了怒江绝大部分的水田和25度坡度以下的高产农田。<br>而怒江水电开发淹没的是恰恰是现有村镇、高产农田最集中的河谷地区,怒江州在目前的退耕还林和扶贫工作中,也是把居住在山上主要耕种陡坡旱地的居民下迁,并在怒江河谷地带修建了不少移民新村安置来自山上的移民。<br>因此,怒江水电开发的移民并不是“从条件差甚至不具备生存条件的地方移出去”,而恰恰是要让怒江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都相对较好的居民迁移。<br>实际上,在怒江水电开发规划中已明确提到:“水库淹没的是流域的精华耕地部分,产量较高,因此,从耕地损失程度来看,水库淹没对怒江州的经济影响较大”、“根据环境容量分析,各水库库区基本无后靠安置条件,移民安置主要采取外迁安置的方式”。<br>但是移民不可能全部外迁,根据规划,怒江各梯级电站移民外迁安置的仅占移民总数的49.4%。那么,剩下的50.6%的移民(按静态数是2万多人,人口增长和地质灾害二次移民的动态数未计),在“各水库库区基本无后靠安置条件”的情况下,该往哪里去?按现实情况,他们绝大部分只能向陡坡和中高山地区迁移,在农业生产条件本来就差的中高山区,还要大幅度增加人口密度和垦殖系数,却期望他们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br>其次,水电开发规划提出将部分移民搬迁到思茅、保山等地安置,但却并未提供安置地的现有人均耕地、耕地质量、土地容量、生计条件等数据,也未与怒江河谷地区移民现有的生产生活条件进行具体的对比分析。而且,怒江州以前已有移民到思茅等地区的先例,其中就有部分移民因无法适应当地的生活又返回原地,对这些移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也缺乏认真的分析研究。在对原住民的基本安置方案都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就大谈怒江水电开发将使当地居民脱贫致富,这种美妙的许诺究竟有多少实在的成份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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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水电开发对世界遗产和生物多样性没有影响吗?</font><br>
<br>怒江作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一部分,其自然景观中的地质地貌景观,主要以高山、峡谷、险滩和急流为特征,并以风景河段的怒江,作为串联整个自然奇观的主线。而某些人却以偷换概念、移花接木、糊弄世人的阴招,以怒江、澜沧江、金沙江规划的最高一级电站水库的水面高程为标准,定出了三条江的所谓“控制高程”,暗自把三江并流的“三江”划出遗产范围之外,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自知理亏心虚,但求在文本和申报过程中蒙混过关,把遗产称号骗到手再说。遗产批文未下,其实早已对诸如怒江大峡谷、虎跳峡等世界奇景动了杀机。欲用数十道大坝肢解自由奔腾的大江,再用数十个近于死水的泥砂淤积库取而代之,使三江并流的自然景观遭受毁灭性的破坏也在所不惜。<br>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独特文化背景,怒江州是我国傈僳族的最大聚居地,怒族和独龙族的唯一聚居地。境内还有普米、白、彝、纳西、藏、景颇、傣等一共20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92%以上。大量原住民的外迁,也将使怒江独具特色的多种少数民族文化景观,因为离开它所依存的自然环境,以及这种文化的社会结构的解体,而遭受沉重打击。<br>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方面,怒江水电规划对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br>一是怒江的水生生物科学研究程度仍然较低,怒江已知的48种鱼类并不能完全包括其鱼类物种;<br>二是报告中已指出“怒江鱼类既有古老的成分、也有十分特化的成分,它们对怒江的急流水环境表现出明显的适应”,但却在评价中只强调这些鱼类都属短距离洄游性鱼类,大坝不会阻断鱼类的生命周期循环,而没有充分评价急流环境的鱼类难以适应水库的静水环境,其基本的繁衍生境将丧失,并且因大坝阻隔将导致种群片段化和衰亡的情况;<br>三是对反常的水温变化、下泄水流的气体过饱和等因素对鱼类的不利影响,也未作出评价。<br>陆生生物方面,怒江水电开发规划已指出,属于主要淹没区的海拔1100米以下的河谷地带,兽类已占到本区总数的40%左右,可是对这些兽类的栖息地被淹没后,对它们的影响却并未进行相关的分析和评价。<br>另外,对中高山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主要威胁,还在于库区移民的后靠安置,将迫使开垦和采伐等人类活动继续向这些生态敏感地区迁移和扩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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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怒江水电开发有助于以电代柴,减少森林砍伐吗?</font><br>
<br>目前怒江州主要以本州所属小水电供电,2003年底已有水电站47座,总装机容量为6.36万千瓦,已实现全州联网。在建的可在2004年和2005年投产的,还有31.2万千瓦,能源基本能满足本地的需求。因受水电季节性的影响,枯水期工矿企业和城镇居民供电会出现短缺,而在一些工业企业少的地区,又存在有电无处送的状况。未来本地的需求增长以及以电代柴的需要,也完全可以通过本地小水电发展以及其它的能源开发方式来解决。<br>怒江干流上大规模的梯级开发主要是以远距离外送为目标的,对本地以电代柴和相应的环境保护并不会有直接作用。而且这一规划的实施,将淹没不少原来的小水电。仅怒江州将淹没小型电站16座,装机容量1.3万千瓦,这一方面造成投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小水电成本与电价低,大水电成本与电价高,这也将给怒江州的能源消费和库区民众的实际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在云南已建大型电站的一些地区,例如澜沧江漫湾,就已出现因大水电电费较贵,农民反而用不起电的现象。<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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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水电是清洁和绿色能源,发展水电将节省和减少燃煤消耗,保护环境吗?</font><br>
<br>现在还抱着水电是清洁能源的想法,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行业和专业的偏见和私利,不愿正视或有意淡化水电的弊端。<br>长期以来,人们把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相比较,认为水电不会象火电那样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所以它是清洁能源。<br>实际上,仅就温室效应和对大气的污染来说,水电也不能说是清洁的能源。因为被水库淹没的森林、土壤和其它有机物在分解的过程中总会消耗水里的氧气,并产生二氧化碳和甲烷,只是在不同的地区它的规模有所不同。<br>更何况,清洁的概念还远不只是大气污染和温室效应的问题,大坝对生态环境多方面的严重负面影响,也使水坝成为了清洁的对立物。<br>河水在自然流动过程中有很强的自净能力,它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消化或净化水体中的污染物,而一旦成为大坝后面的静水,它的自净能力会大大降低,从而导致污染物质在水体中的聚集,并形成累积型水污染,这在城镇集中的河谷区尤为严重。<br>大坝对于生物物种尤其是水生生物的威胁和损害更是勿庸置疑,这也无法把水电和绿色画上等号。<br>说到用水电代替火电,从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更是指鹿为马。水电和火电都有各自的负面影响,都需要在开发中解决这种负面影响问题。而且如果两相比较,水电对环境、社会和生态的破坏,更加积重难返、不可逆转。现在不是用水电代替火电的问题,也不是能不能开发水电的问题,而是怎么样在能源开发过程中,做合理、协调与可持续的问题。<br>而现在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在规划与开发过程中,需要有一个科学民主的决策、监督和制约的体制与机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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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水电开发真是为了给怒江人民一条活路吗?</font><br>
<br>在很多情况下这不过是一种借口,有很多潜台词是不便说出来或不能说出来的。<br>怒江梯级水电开发和许多大型的工程项目一样,并不能简单地和老百姓的脱贫致富划上等号。修建大坝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在于大规模投资对于GDP增长的拉动以及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这也是这类大型工程得到政府青睐的主要原因,这种经济贡献究竟会给当地居民特别是工程移民带来多少好处,那是需要作具体分析的。<br>说一千道一万,无论什么人以怒江人民的代言人自居时,想没想过在如此重大的、涉及怒江人民切身利益的决策过程中,最广大的库区移民究竟是以什么方式和程序,诉求他们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见、参予决策过程、参予政策制定的呢?<br>在涉及诸如世界遗产、生态环境、地质环境这样的公共利益时,公民社会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保障这种利益的呢?<br>在中国的官民比例达到历史和世界之最的背景下,在财政收入常常难以维持政府运转的情况下,在GDP攀比成为仕途升迁的主要驱动力的情况下,在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经营其它公共资源的观念导向下,政府不可避免地甚至也是可以理解地在一些方面成了与民争利的利益团体。但如果把这种利益强调到过分的高度,在法治还不健全的社会环境下,以牺牲弱势群体利益、牺牲公共利益、以过度消耗资源、损害环境为代价来求得某种所谓的“发展”,这就很难构成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了。<br>“怒江水电开发之日,就是怒江脱贫致富奔小康之时”,这一类的美好蓝图不知在多少水电大坝库区被描绘过。但无法回避的是,不少水电大坝的库区移民,不但没有脱贫致富,有些反而还更加贫困。现在不少大坝库区以及安置地出现的产业空心化现象,已引起广泛关注。<br>水电开发商作为一个利益主体,追求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也应该得到尊重。但如果以国家利益为幌子,利用金融体制不健全的环境,通过折腾纳税人和公众的钱,获得一种资本话语权来影响政府,并视公共资源为私产,通过侵占弱势群体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就应该受到法律和社会公义的约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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