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加强交通管理优化旅游环境
编辑:周小林<br><br>2007年8月9日,阿坝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旅游交通管理,建立良好旅游交通秩序,以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快速升级发展。<br>
通知指出,旅游业是我州主导产业,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县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旅游优先的发展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维护和树立阿坝旅游良好形象。<br>
建立良好的旅游交通秩序,将会给广大游客认识阿坝、了解阿坝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事关全州对外旅游形象。为此,通知要求各县和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交通管理。要引导州内所有车辆遵守交通秩序,优先让行旅游车辆和其它载人客车,确保旅游交通安全、畅通、便捷。各级领导要率先树立良好的交通意识,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为重点,教育引导公务用车司驾人员规范驾驶行为,坚决做到不违规超车、不与旅游客车和其它载人客车抢车道,做到“让道于客车、方便于游客”。<br>
通知要求,各县、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以实际行动推动建立良好旅游交通秩序工作。公务用车单位和司驾人员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带头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交警部门要加大对堵塞路段的疏导力度,加强对工程用车的引导和管理,使其主动为旅游客车和其它载人客车让道,确保工程用车不抢道、不超载、不占道行驶;交通设施建设、改造过程中,要明确要求施工业主确保安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强交通主干线装卸货物的管理,严禁占道卸货,影响道路畅通。<br>
通知要求,各县和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维护阿坝旅游形象、建设平安和谐旅游线”活动,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交警部门要认真开展路查路检,对违章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监察力度,对执行通知精神不力的县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执行通知精神不力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厉查处。通知还要求州委、州政府督察室认真履行职能,凡发现各县、各部门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仍然存在公务用车违规超车、与旅游客车和其它载人客车争抢车道等不良行为和现象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