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多 发表于 2008-9-7 22:52:38

四川省出台新政策 扶持震后旅游客运业

编辑:周小林

      地震后,我省旅游客运业受到重创,80%旅游客运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日前,省交通厅运管局发出《关于旅游客运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出台一系列综合配套政策,对在地震中受到重创的四川旅游客运业进行人性化扶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重创
      客运业经营困难
      5·12地震,对我省旅游业造成重大损失,我省道路旅游客运市场也受到严重影响。据运管局客运管理处统计,省内旅游运输企业,地震后经营出现困难的高达80%以上,不少企业甚至已经难以继续维持。
       据了解,目前,全省具有市际旅游包车经营权资格的运输公司53家,具有市际旅游包车资格的车辆2084辆,而九黄线上的旅游客运收入,占到全省的80%以上。地震中,九黄线旅游业损失惨重,绝大多数旅游运输企业经营出现困难。

       新规
       经营权顺延一年
       据了解,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包车经营权期限一般为4—8年,而省上大部分企业的经营权限将于2009年12月31日截止。为支持旅游运输企业抓好灾后重建,省交通厅运管局向各市州发出《通知》,决定市际旅游包车经营权期限暂顺延一年。一年后,按照旅游客运市场恢复情况,是否收回相关手续,将另行确定。
       鼓励难以继续的旅游客运企业,进行车辆分流或提前下线。而有条件的旅游客运企业,在新增客运班线、或现有客运班线需更新车辆时,将积极消化同行业中下线、分流出来的旅游客车。
       按照运管部门原规定,无特殊原因,停运半年以上的,旅游客运企业的经营权将作废。而《通知》规定,对分流或提前下线的旅游客车保留其旅游客运经营权。即是说,现在无法继续经营、需要对车辆进行分流和提前下线的企业,运管部门同意为其保留经营权。将来有能力回购车辆,可重新进行运营。《通知》还明确提出,在今年3月进行的第二次成都、阿坝旅游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中,中标企业尚未购置的车辆可暂缓购置,原定于今年6月30日开始上线投放的,期限暂延长至2009年6月30日,届时视旅游客运市场恢复情况另行确定,在此之前保留其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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