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县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编辑:周小林“5·12”汶川大地震对文物建筑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马尔康县在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同时,全力以赴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工作中新发现的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革命纪念物达13处之多,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特将洛威寺、天宝旧居、党坝土司官寨碉楼、沙尔宗官寨碉楼公布成为马尔康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