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首批文物保护单位援建项目启动
编辑:周小林“5·12”汶川特大地震,给汶川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姜维城古文化遗址、布瓦黄泥群碉,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马岭山红军山场遗址以及5处阿坝州文物保护单位及11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为切实抓好汶川县文物修缮工作,广东省江门市(援建雁门乡)于2008年11月26日与汶川县文体局、文物管理所达成修缮“唐代通鹤城墙”、“清代正平庙”、“清代川祖庙”的协议。这三项文物修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汶川县首批11处文保单位援建启动项目拉开了帷幕。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不改变文物原状、修旧如旧的原则,受江门市文物局委托,这三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将由阿坝州具有丰富修缮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经验的阿坝民羌建筑保护研究有限公司承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