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审查
编辑:周小林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派出由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制品检验所、云南出入境检验疫局、北京市药检所组成的专家组对“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了评审。审查会上,与会专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乡城松茸具有一定地域特色,产品值得保护,通过了专家组“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审查,在完善相关程序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公告三个月后乡城县即可按国家法规开始使用“乡城松茸”地理标志和开展相关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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