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多 发表于 2010-8-11 22:34:57

关于“移植大树”的笔谈

撰文:陈俊愉(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编辑:周小林摄影:友多山野考察队

      1、40年前的教训──“大跃进”时,上海园林局领导不顾劝阻,到庐山运了大量大树,几乎全军覆没。
      2、大树的标准──胸径一般为8~15cm,最好8~12cm(二大苗)。又因常绿或落叶、针叶或非针叶、快长或慢长、易移或不易栽等而异,切忌用山野树或古树。
      3、必须厉行质量监督制,尤要严守“两冬加一夏”的较长期验收制。上海提出验收时间在“种植一年后”,太短了。
      4、应把“大树移植”作为应急性、特殊重点的例外措施。而不宜作为常规性技术加以提倡,以免“误导”、“歪导”(“导歪”),成风或走样。
      5、抓紧推广大苗苗圃建设和容器育大苗制,使之成为正规措施。也应及时对珍稀、慢长树种、品种,提前试验,及早取得系统经验。
      6、发动民间群众,尤其是郊区农民开展大苗苗圃建设,如苏州东山岛5年培育出7cm胸径以上之系统经验,值得大力推广、订购。
      7、欲速则不达,要严格遵循“质量第一”、“实事求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余树勋 (学会顾问、本刊主编)
       关于利用大苗进行绿化,前苏联在50年代已经实行了。欧美苗圃中出售大苗也相当普遍,但苗圃商认为苗木长期占用土地,还需要人工管理,周转率不高。因此,不太愿意养太大的苗,到一定年限就差价出售了。但消费者在房屋盖好之后急于种上大苗,以便与房屋的比例协调,早日享受到植物的效益。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在找到买主之后,肯于出高价买大苗,所以许多苗圃都囤积一些大苗待售,但不是主要的营业内容。我国建设发展快,苗木经营者希望早日脱手,所以各城市的大苗都供应不上,因此走上邪路。不少苗木经营者上山去挖大树卖给建设施工单位,是很错误的行为。
       首先是挖肉补疮,一边破坏一边满足私利,形成一股歪风令人十分痛心。
       再者,技术上受条件的限制当然不能包栽包活,劳民伤财。
最后一无所获反而把山上的林木破坏了。
       野生的大树当然与苗圃的大苗不能相比,山区经营者以为有利可图,不按科学方法办事,成活率必然不高;施工单位只求完成“任务”,将来能不能活更不加思考,于是山上光了,园中死了,几十年、几百年的大树就这样死在愚昧、贪婪、目无法纪的人的手里。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实在可惜。
       山上大树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无可代替的物质财富,此风不强力制止,水土流失,风沙漫天,生态失衡的苦果,不是已经出现了吗!这个后患应当说给那些冒然无知的园林绿化急于求成者听,希望他们郑重对待并引以为戒。

朱有玠 (学会顾问、本刊常务编委)
       我拜读了《紧急呼吁……》后,感到呼吁的内容不够周全。大树移植工程,是造园施工技术重要的基本技术。从移植前对不同土质的预处理,土球大小的决定标准,出塘前的包装、运、栽、管、养等等,都应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这在50年代的京、宁、沪、杭等地园林技工的操作等级考试、技术员的技术监理知识鉴定时,都是重点内容。所以应该刹住的是胡乱移植风,不是笼统的大树移植。
       当前要紧急刹住的是不按操作技术要求,不考核施工队伍监理与操作技术及设备,凭关系胡乱发包的作风以及远距离长时间的大树移植。补充这方面的内容,才是学会促进技术进步的宗旨。不然只是一味刹住,我们的大树移植水平甚至就会永远落后于唐代柳宗元所记的“种树郭橐驼”了。
       由于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人口纷纷流入城市。这意味着城市用地在不断的扩大,新老的大、中、小城市旧道路、旧宅院的新、改、扩建在全面推进。原有行道树、庭院树、城市开发征用地上的原生大树,若不就地移植利用,那它的必然结果就是砍!这在当前形势下是很迫切的现实问题。
       所以我对大树移植一概刹住,担心有负面作用,可能会转成为砍大树者撑腰。

李嘉乐 (学会第一、二届副理事长、本刊常务编委)
       最近,参加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的与会代表们发出“刹住大树移植风的紧急呼吁”,我深表赞同。希望国家和地方林业部门迅速制定相关法令,制止乱挖大树之风,针对存在问题,规定具体办法,厘清苗木生产交易中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既扼止破坏生态、浪费绿化资源的行为,又鼓励农村支援城市绿化,开展城乡双赢的良性互动,把绿化经济引上正确轨道。
       近年来我国各级领导和广大有识之士对生态问题日益重视;城市绿化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议题;不少城市争创园林城市称号。这说明许多城市的决策者们对经济建设逐渐有了较全面的理解,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能兼顾生态健全,减少生产对环境的破坏作用,注意全面创造城市的综合价值。这些观点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观点,这些实践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实践。作为园林工作者对此自然欢欣鼓舞。但是在大踏步前进的过程中,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偏差。如有些南方城市不分析本地区的气候特点,不研究如何全面地发挥绿化在健全生态、提供舒适的游憩场所、创造优美景观等多方面的功能而盲目照搬北方冷凉地区的经验。大建广场,不种树木,只铺草皮,就是其中一例。不适当地过多移植大树,造成许多负面效果,也是其中的一种偏差。
       园林绿化是一种历时长、见效慢的事业。培育树苗要十年八年时间;栽植后到发挥较大效益又要一、二十年;要获得最大效益一般要到数十年乃至百年之后。因此,才有“前人种树,后人歇凉”这句谚语。过去50年中,我国在城市绿化方面虽有不少成绩,但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基础工作始终不够扎实。如今一旦大兴绿化之风,苗源不足自是理所当然。优良树种大多生长较慢,更加匮乏。而许多城市领导和物业企业迫切希望有所建树,急于求成,于是纷纷争相采购大树,以期“立竿见影”。一些心路灵活的农民和园林商人俟机倒卖,或囤积居奇,从中发财;有些农村、林场则不惜牺牲良好的生态效益以换取经济效益。其中又由于技术不到位,或只求低成本、高盈利而便宜行事,致使移植的大树或死亡率很高,或砍尽枝杈,面目全非,即使名曰成活,实际已成老桩。有些移植得比较成功,使一些公园绿地立即产生效果;但毕竟是“生态搬家”,拆东补西,从全国和整个地区角度衡量,未必合算。
       如此说来,大树移植似乎是一桩罪过;其实也不尽然。日前朱有玠先生指出三种应该移植大树的场合,我认为十分正确。这三种场合是:
      (1)对于一些与建设有矛盾又难于避让的树木,除一些古树名木应坚决保护外,其余应该易地栽植,而不应轻易砍伐。
      (2)一般农村、林场造林时密度很高,在生长过程中必经数次间伐。其中部分适用于城市绿化的树种,不妨改间伐为间移。且这项绿化资源数目可观,利用起来对城乡都十分有利。
      (3)有些城市绿化为了早日产生效果,植树时密度较高,计划数年后间移一部分;有些园林绿地在种植设计中就已分出永久性和临时性树木。这些地方自然应该按计划及时移出临时性植株。否则永久性树木就无法茁壮成长,最后只会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移植大树要讲求质量,要保证实际效果。一株茂盛的大树移植时若砍去90%以上的分枝,只剩一根躯干,移植后即使成活了,也永远不会恢复移前的风貌和生态效益。移植大树时的修剪,阔叶树必须保留冠幅的1/3以上,分枝至少保留三级;针叶树一般不加短截,必要时只能疏去少数侧枝。为了保持根系与树冠的平衡,大树移植要分三年断根。以基部干径的5倍为半径,分3或4个象限每年断根1/3,填回壤土,使截断处分生须根,到第三年掘出,保持须根完好无损,包裹严密,不使枯干,及时定植,才能真正获得移植大树的效果。
       作为密植间移的树木,移植时期不宜过迟。树木过了壮年期长势渐衰,再经移植,只会走下坡路;所以速生树种最好在10龄以前,慢长树种也不宜超过二、三十年,且生长过程中要数次断根,使根系紧凑丰满,保证日后移植时能茂盛生长。
       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的长远战略,重要的还在于培育优良的大苗。城市树木在生存环境和规格要求方面与自然生长或森林中的树木有很大差异,正如把野生动物捉来饲养与动物园繁殖的后代不同一样,到处搜罗树木终非妥善之计。我国是世界园林植物的种质资源大国。一百多年来被外国引去的植物不下几千种,从它们身上培育出来的园艺品种成千上万,而自己却要漫山遍野去搜寻大树往园林里搬,未免令人啼笑皆非。希望有关决策部门从根本上把绿化事业重视起来,制定植物繁殖培育的长远计划,切实发挥调控机制,不要只问收获,不问耕耘,以使我们的城市生态工程早日走入正轨。




刘家麒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原总工)
       我并不一概反对大树移植,但是我反对大树移植风,反对互相攀比。你移植1000株,我移植2000株;你移植胸径20cm的,我移植50cm的。以此作为政绩,这样的“形象工程”危害极大。1954年北京苏联展览馆绿化工程就进行过大树移植,移植时用木箱包装,成活不错,但成本很高,只可作为重点工程的特例。
       大树移植风的危害是:
       1. 没有增加总绿量,只不过是拆东补西。
       2. 大树移植成活率低、成本高,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3. 严重破坏生态,造成原生长地植物群落结构破坏,引发水土流失、沙尘暴、洪涝等自然灾害。
       4. 移植大树为保成活,需要大抹头强修剪,绿化效果差。大树再生能力弱,恢复缓慢,绿量减少,树形衰败,不如栽植适龄壮苗,以保证后期生长迅速而健壮。
       5. 移植百年以上古树是破坏历史文物的违法行为。
       6. 易被不法苗木经营者破坏森林造成可乘之机。
      为此建议:1.各种宣传媒体立即停止刊发提倡大树移植的信息,要大力宣传其危害性。2.制定法规,严格禁止破坏植物资源的行为,包括移植野生大树、挖掘兰花、发菜、中草药、根雕和盆景材料等。3.提倡培育良种壮苗,用出圃的大规格苗木,进行城市绿化。4.深入研究大树移植技术,研究适宜移植的树种、规格和移植方法,加大绿化工程科技含量,提高大树移植成活率,以备用于重点工程和保护性移植。

黄晓鸾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秘书长)
       从“草坪、广场热”到“大树移植风”,尽管是城市绿化建设中的偏差,但都反映了城市高速发展中对绿化的重视。大面积种草坪之后又掀起“大树移植”风,从思想认识上还是进步了,对树木生态功能的重视有了提高。比前几年给城市树木抹头去冠、砍伐行道树有了很大的改观。可是“大树”对城市的生存环境要求远远高于“大苗”。而且大量用“大树”绿化,需要巨大的经济投入,还破坏周边和相关地区的生态环境。
       人们为什么要花费成千上万购买一棵大树呢?一方面有些市建设者急功近利,追求政绩;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园林树木的生产供不应求,有的绿化计划因缺少苗木而无法实施。有的种植设计因没有所需苗木而修改,结果苗木生产市场决定了配置效果,出现树种单一,“祖孙三代上街”。因此,在防止“大树移植”成风的同时,城市绿化要有相应的园林树木培育和生产的长远规划。
       城市园林树木不同于农林苗木的培育,要根据城市绿地的发展需求,有计划、按比例地培育。园林绿化苗木,要乔灌木与地被、花草相结合,使植物景观地域化、多样化、艺术化。

山夫 (紫竹院)
       从事园林绿化建设,创造“人与天调”的良好生态环境,实行“大地园林化”,城市园林化,进行大面积的栽树、种花、铺草是园林工作者的天职,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在园林绿化工程中多用大苗是完全必要的,它体现了时代的特征,更是时代的要求。种植大苗可以立竿见影,成活率高,只有大苗才能较早地实现设计与实景的同步。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问题却值得思考,移植大树就是其中之一,它涉及到大树概念、移植的规范及起、运、栽、养等一系列技术问题。

       1. 关于概念问题
         (1)大树:根据我国习惯说法,一般指植株规格较大,有较大的树冠,有一定的粗度,普遍认为胸径粗度为20cm左右或更粗一些的树木,极个别的大树胸径也可能超过40cm。
         (2)大苗:泛指苗圃中大苗区里所培育的苗木,其胸径规格多在10cm左右,其植株由于几次移栽,根系比较发达,定植容易成活。另外一种大苗是指园林绿化中有计划的密植树,即几年后根据生长量需要疏移的树木。
         (3)古树: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系指树龄百年以上编号挂牌的树木或待评定的树木。
         (4)名木:是指与名人(包括帝王将相等)、地点(包括名山、古刹、宫殿等)、事物有内在联系的树木。规格不限,既可是古代名木也可是现代名木。

      2. 关于实施问题
       首先,古树和名木均不能移植,因为古树、名木之所以名贵就在于它是活文物,具有文化历史价值。如果将其搬家异地,首先是失去了与原定植地相联系的历史意义及氛围。例如,北京故宫景山东端的国槐,传为明末崇祯皇帝自缢处,因此只有在那里才能使人联想到明朝灭亡的历史,离开了那个地方,它便是一棵普通的槐树而已。更重要的是所有古树、名木都有不可取代性,一旦失误,则没有第二个,没有哪一个(或几个)专家敢断言古树、名木移植后还能百分之百存活,对于古树、名木是慎之又慎的问题。
       大树移植虽然不像古树、名木那样绝对,如果移植,必须充分论证,包括对所移大树的评价、移植的意义、成活的可能性以及实施的起、运、栽、养详细方案。移植方法应采用箱板法。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单位借移树之名,行伐树之实,采取不合时宜、粗放搬家的方法是不可取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制止。更大的树木,由于“年老体弱”等原因则不宜移植。

朱建宁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规划设计中心)
       1. 大树移植由来已久 大树移植于园林的风气由来已久。
       早在17世纪60年代,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就曾从森林中移来参天大树,种植在凡尔赛宫苑中,为此,还发明了由滑轮车和杠杆组成的大树移植机。结果一天之内就可以造成一片树林,与大自然经历两、三个世纪形成的效果相差无几。然而,当时大树移植的成活率很低,需要及时补种,因此浪费十分惊人,并且对原来的森林造成极大的破坏。从自然森林或乡村移植大树于园林的做法因此而与专制政体、破坏自然联系在一起。随着大树移植技术的进步、成活率的提高以及移植成本的降低,大树移植在国内外园林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2. 对大树移植风的思考 
       大树移植风气的盛行,一方面出于业主或设计师急功近利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苗圃中苗木种类和规格都不尽人意。但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的风景园林建设缺乏计划性和长远性,设计和建设周期过短,片面追求建设速度并希望尽快见效,造成园林建设对自然的破坏和建设费用的增加。
       3. 重视园林设计的时间性 
       实际上,植物要素的生命期和生长周期对景观的影响,是园林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法上的主要差异。建筑师考虑的时间延续性主要在于如何抵御建筑物的老化,而园林师则将生物和时间作为主要设计对象,植物的季节性变化和生长发育的特点,都突出地表现在园林的形象上。因此,作为园林师应十分注重园林设计的时间性,并将植物的生长发育和植物景观的逐渐变化,作为设计的出发点之一,统筹安排。
       为此,应适当延长园林的设计、建设周期,借鉴国外的经验,业主和设计师可以提前一至数年,向苗木商预定苗木及花木,以增加苗木的种类并提高规格。

俞孔坚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
       大树移植是“城市化妆”运动的一种现象,在城市中种植大树,本来无可非议,如果大树来自苗圃则更是理所当然。但目前,风行于全国,甚至作为某些城市绿化经验,广为传播的,从山上或山下,或在城市中拆东墙补西墙移植大树,靠牺牲异地生态环境来满足局部景观工程或“重点项目”需要,则是不可取的,是非常有害的。其危害性众多专家学者必有精辟的评论。说穿了,与苗圃无关的大树移植之风是目前风行于全国各地“城市化妆”运动的一种现象,如广场之风,景观大道之风一样,有其深刻的政治、历史及社会经济背景,它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是急功好利,追求速效政绩的一种反映。作为一种现象,它暴露了中国过去50年来城市绿化工作特别是苗圃建设的不足和短视。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未来城市绿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尽快建立全国和区域性的苗圃系统,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这既是中国今后百年城市绿化美化之必须,也是莫大的商机。

【来源】《中国园林》2001年第1期    撰文:陈俊愉(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

友多 发表于 2010-8-11 23:42:44

陕西汉中大量砍伐濒危水杉树 引发市民非议

http://news.sina.com.cn/c/2010-08-11/1121208740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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