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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旅游开发补偿机制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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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3: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辑:周小林

       “十一五”以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以“香格里拉”旅游品牌为龙头,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努力探索旅游开发过程中的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旅游产品开发和景区建设,使旅游业成为带动藏区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促进藏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动力。据统计,2009年全州接待国内外游客由2005年的264万人次增至428.93万人次,年均增长20%;其中接待海外游客由2006年的21万人次增至52万人次,年均增长35.8%;旅游社会总收入由2006年的20亿元人民币增至45.23亿元。其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健全景区开发的资源补偿机制,使藏区农牧民群众因“守护”自然资源而得到经济补偿。针对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现状,为进一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迪庆州采取向周边群众和社区直接补助资金的办法,发动群众一起保护景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使群众从“保护”景区周边生态环境中获得经济补偿,从而使群众在资源开发中因“守护青山绿水”而受益。从近几年群众收入提高的区域划分看,临近景区的群众和社区的发展速度和幅度远高于其他群众和社区。这种对资源的经济补偿在开发梅里雪山景区、虎跳峡景区、香格里拉滑雪场等景区时都有充分的体现,特别是虎跳峡景区在2006年支付资源补偿费220万元基础上,按每年5%的幅度递增;松赞林寺则实行每年在门票中补偿景区范围群众户均5000元的补偿办法。
       二、在发展景区旅游、传承历史文化中拉动和促进藏区农牧民就业。2009年,迪庆州旅游业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达9.84万人,带动社会间接就业8.42万人,占迪庆州劳动就业总人数的50%;从事旅游产业的农牧民有1.36万人,年总收入3823万元,旅游业已成为迪庆州吸纳社会就业人员的重要行业之一,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维护了藏区稳定。同时,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6.4亿元,产业结构大幅度改善,旅游业对扩大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迪庆州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商机相结合,促进农牧民群众受益。迪庆州地处横断山脉,多数景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为有效减轻这些景区的生态环境压力,避免因为改善通达条件从而使景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政府在开发此类景区时,结合现有的开发能力和景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引导群众寻找商机,使群众通过“人背马驮”这一古老的运输途径增收致富。如德钦县2009年旅游景区(点)的租马收入就达909万元,煨桑收入、酥油灯销售等收入达80多万元。
       四、以旅游开发反哺新农村建设,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迪庆州在加大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力度的同时,努力寻求促进景区“和谐”发展和社区群众利益相一致的发展模式,通过景区反哺社区,积极参与到社区新农村建设。如普达措国家公园,为实现公园发展与社区发展相协调的目标,根据公园一期规划建设涉及范围对社区资源影响程度的大小,将社区划分为三个类区,制定不同类区的补助标准。一类区共108户514人,户均补偿5000元、人均年补助2000元,共补资金156.8万元;二类区474户2023人,户均年补助500元,人均年补助500元,共补资金124.85万元;三类区118户641人,户均年补助300元,人均年补助300元,共补资金22.77万元。三个区域每年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就达304.42万元。国家公园每半年将旅游反哺社区资金划拨给所涉及乡镇,由乡镇按规定的标准发放,由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监督反哺资金的拨付、发放情况。旅游反哺社区不但让群众有收入,还达到实现促进社区发展的目的。普达措国家公园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计划完成两个旅游特色社区的建设,以老村落、老居住地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把一类区的村民小组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良好的旅游特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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